俾斯麦国有化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6页(702字)

德国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推行的一种经济政策。

主要倡导者和实施者是先后担任普鲁士首相和德意志帝国宰相的俾斯麦,故名俾斯麦国有化政策。其主要内容是:由国家出资收购现有私人企业或投资建立新企业,扩大国有经济的规模和范围,以此强化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控制,保障铁血政策的实施。国有化程度最高的经济部门是具有重要军事意义的铁路。1873年,俾斯麦创设“帝国铁路局”,负责协调各种铁路系统的建设、装备和营运。

从1879~1884年,普鲁士政府先后从23家大公司收购了12 000公里私营铁路,从而完成了铁路国有化的主要工作。此后20年里,德国又从25家小公司手中收购3400公里私营铁路。到1909年,全德6万多公里铁路中,普鲁士国有铁路为37 400公里,巴伐利亚等大邦拥有17 000公里,私人仅拥有3600公里,国有铁路所占比重高达92.8%,铁路成为实施国家经济政策的基石。此外,德国还在1875年把各邦电报系统置于帝国邮政总局管理之下。1889年,德国政府购买两条国际海底电缆;1891年,它同英国合作铺设从博尔库姆岛到东海岸的电线。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国国有经济包括采矿、制盐、铁路、邮政、电信、森林、金融业及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地方基础设施,拥有44座最大矿山、12家大钢铁企业、24%的发电设备、20%的制盐生产。此外,政府还通过大规模军事订货、出口补贴及举办公私合营企业来加强国家资本和私人垄断资本的联合。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常为最大垄断组织的代表所把持。

俾斯麦国有化政策促进了德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助长了德国帝国主义的侵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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