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1页(197字)

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其特征是税率较繁、较低。征税对象是大量进口、大量消费、税负力强的商品,以确保稳定、充足的税源。但不应是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否则增税后会影响人民生活和本国生产。

为了限制外国商品进口,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在许多国家中,这种低税率的财政税已被高税率的保护关税所代替,尚有少数发展中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财政关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