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1936~1938年经济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82页(290字)

法国人民阵线政府实行的一系列变革的统称。

主要措施包括:(1)增加工人工资、恢复被前政府削减的公职人员工资;(2)在企业中吸收工人代表参加讨论雇工问题的会议、由劳资双方签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强制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实行工人每年有两周带薪假期;(3)改组法兰西银行;(4)设立小麦管理局,根据物价总指数调整粮食价格;(5)创设法国铁路公司,对私营铁路公司实行国有化等。这些改革由于人民阵线的财政政策遭到失败而被迫放弃,但对法国后来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长远的影响。史称第二次“法国新政”。

参见“法兰西银行”、“弗雷西内计划”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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