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普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230页(456字)

为搜集全面的工业统计资料而进行的调查,一般是每5~10年进行一次。

工业普查可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因此不少国家(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长期来都一直从事这项工作。联合国在1983年也进行了世界工业普查。

西方国家的工业普查主要分为三种方式:(1)生产普查(主要调查产品数量和价值等);(2)工厂普查(以工厂作为主要调查对象);(3)综合普查(生产普查与工厂普查并重)。工业普查的内容比较广泛,但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

1983年联合国的工业普查因考虑到各国统计基础不同而分为最低方案(适用于统计基础差的国家)和完全方案两种。最低方案只要求调查按工业部门分类的基层单位数、从业人员数和收入以及产出额;而完全方案则要求高得多,除上述指标外,还需调查库存量、固定资本形成以及投入费用等多方面的内容。

工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及抽样调查,但更多采用的是抽样调查。抽样调查主要分为“目录抽样”(对列入目录的基层单位进行抽样调查)和“地区抽样”(在选中的地区内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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