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经济效益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262页(782字)

国防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耗费与成果的比较。

其基本含义是,在投入已定的情况下,获得最大的产出;在国防目标已定的情况下,以最低的耗费达到预定的目的。它同国防活动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成反比,同所取得的成果成正比。按层次可分为宏观、微观效益;按活动过程可分为国防生产效益、国防分配效益、国防消费效益;按部门可分为国防投资效益、国防工业效益、国防科研效益等。它与一般的经济效益不同。后者的目的在于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收益;而前者的目的在于提高国防实力,以尽量少的耗费实现国防目标。在成果上,后者直接表现为一定的物质财富,可以作为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而前者的成果则是指某种军事需要的产品,它是一种特殊的消耗品。在耗费上,前者的耗费是指劳动消耗、劳动占用;而后者的耗费除劳动占用和劳动消耗外,还包含军事活动中的消耗。在评价方法上,后者的成果与耗费从总体上讲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必须运用科学抽象的方法进行分析。衡量国防经济效益的标准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国防成果与满足国防实际需要的程度。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物质成果满足国防需要的程度越高,国防经济效益就越好,反之就越差。第二,国防成果与劳动消费的比较。在生产领域所创造的可用于军事活动的成果,是可以用价值形式——货币来表示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消耗与国防成果可以直接对比。

但在非生产领域所取得的国防成果,往往不能用价值的形式来表示,因而与劳动耗费就无法进行直接对比,必须采用一些间接的分析方法。第三,国防成果与劳动占用的比较。

在能够实现既定军事目标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劳动力和物化劳动的占用。第四,国防成果与资源利用的比较。因为社会拥有的可以利用的资源有限,应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评估国防经济效益,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选择衡量国防经济效益的合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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