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自然资源同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21页(224字)

为保护自然和自然资源而建立的国际性机构。

它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法国政府于1948年创立的。该组织的宗旨和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促进对生物资源的保护和持续利用。

同盟大会是该机构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

其成员有国家、政府、非政府组织等。

常设机构为秘书处。同盟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即生态委员会,环境委员会,环境政策、法律和管理委员会,环境规划委员会,物种保存委员会,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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