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76页(924字)

一种同时具有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某些特征的经济制度。

在这种经济制度中,国家机构和私人机构都对经济实行一定程度的控制。在目前大多数工业国家的经济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政府工业和私营工业的混合。即使在自由经营占统治地位的美国,也存在着政府直接经营和控制的多种不同形式。

例如,美国的邮政管理局和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就是由联邦政府经营的;而公共交通设施则为州和地方政府所拥有和经营;此外,联邦、州和地方的管理机构都对许多私人企业的业务实行直接的控制,在某些方面限制这些企业的活动自由。混合经济论是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首先提出来的。凯恩斯在其《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主张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借以医治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失业和经济危机的痼疾。

他认为,挽救资本主义制度的“惟一的切实办法”就是扩大政府的机能,“让国家的权威与私人的策动力互相合作”。这就是混合经济论的由来。凯恩斯在美国的追随者汉森比较系统地解释了“混合经济”的涵义。

他在1941年出版的《财政政策和经济周期》一书中指出,从19世纪末期以后,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已经不再是纯粹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而是同时存在着“社会化”的公共经济,因而成了公私“混合经济”,或称“双重经济”。所谓社会化的经济,在生产上是指国有企业;在收入和消费上是指公共卫生、房租低廉的住宅和社会安全与福利开支等。因此,汉森认为,必须从双重意义上来理解“混合经济”,即生产上的公私“混合经济”和收入与消费上的公私“混合经济”。

但汉森认为,“混合经济”的发展方向并不是企业的国有化(即从私有制向公有制过渡),而是要实现从个人主义的经济向以社会福利为重点的公私混合经济的过渡。萨缪尔逊在其《经济学》一书中也论述了“混合经济”,指出在19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生活中,价格机制起着支配作用。但从19世纪末期以来,所有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都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1)政府开支不断增加;(2)国家对收入进行重新分配;(3)政府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控制。

这样,政府和私人对经济同时发生作用,从而形成了混合经济。

除上述学者外,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对“混合经济”也有较多的论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