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89页(351字)

美国重要反托拉斯立法。

1914年9月经国会通过。该法授权设立一个拥有广泛调查权、反托拉斯强制权和阻止不公平竞争权的新联邦委员会;授权该委员会阻止个人、合伙企业和公司在商业交易中采用不正当的竞争办法和欺诈行为,并发布命令要求工商企业停止上述违法活动,对除州际运输商行和银行之外的个人或公司触犯反托拉斯法的活动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把影响或妨碍竞争的商业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有工商企业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命令,该委员会有权把违法企业提交给所在地区的法院审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进一步完善了美国的反托拉斯立法,依据该法设立的联邦贸易委员会确曾发挥了某些作用。

但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联邦政府事实上停止了新的反托拉斯活动,该法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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