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书籍:世界经济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93页(364字)
1946年12月成立,当时称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基金会,1953年改为现名。
其宗旨是:根据1959年11月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的要求,帮助各国政府实现保护儿童利益和改善儿童境遇的计划,使全世界儿童获得应享的权益。主要活动:帮助发展中国家满足少年儿童的紧急需要和建立为少年儿童服务的长期设施。
总部在纽约。
由41个参加联合国或其专门机构的国家代表组成。
执行局成员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任。每年举行年会。
资金主要来源于各国政府、各国际组织和私人的自愿捐款以及出售贺年卡。新中国成立前,基金会曾通过宋庆龄举办的“中国福利会”向解放区儿童提供物质援助。
从1979年起中国参加了该机构的多边援助活动,并多次向其捐款。
1980年4月,中国当选为该机构执行局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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