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29页(635字)

欧洲复兴计划的通称。

因美国国务卿G·C·歇尔于1947年6月5日提出而得名。二次大战中,欧洲国家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战后初期,许多国家国内食品、原料、燃料严重匮乏,物价飞涨,失业严重。1946年底,百孔千疮的西欧又遭到百年罕见的严寒。

英国有一半以上工业陷入瘫痪,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等国的经济也濒临崩溃。工人运动风起云涌,政局动荡不定,西欧的资本主义处于危机之中。

美国经济虽然得到空前的战争繁荣,战后积压了大批剩余物资,但西欧各国由于外汇短缺,出现了严重的“美元荒”,无力通过正常贸易渠道向美国购买这些物资。战时美国通过租借法案和“善后救济”援助西欧的计划随着战争结束而中止。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拯救西欧的资本主义制度,防止共产主义的“入侵”;也为了推销大量积压的剩余物资,借机向西欧实行经济渗透,美国提出了该计划。1948年4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对外援助法案,使马歇尔计划从政策主张成为美国立法。该法案规定,从1948年起,逐步审批援助西欧国家复兴的款项。1948~1951年期间,美国根据马歇尔计划向欧洲16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土耳其)共提供131.5亿美元援助,其中赠款占88%,其余为贷款。

马歇尔计划原定期限5年(1948~1952年)。1951年底,美国宣布提前结束,而代之以1951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的“共同安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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