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99页(2189字)

1999年1月1日,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宣告正式成立,欧元诞生。

欧元(EURO)系在欧元区成员国范围内正式发行的具有独立性和法定货币地位的超国家性质的货币,它将取代欧共体原于1979年实施欧洲货币体系建立的“欧洲货币单位”,即埃居(ECU)。埃居原是欧共体各成员国货币组成的“货币篮子”,但只担当结算和外汇储备的功能,而欧元则具有货币全部职能的欧元区国家共同的单一货币,它以铸币和纸币形式在欧元区及国际上流通。

其辅币是欧分,1欧元=100欧分。根据欧盟确定,1欧元=1埃居。

从1998年12月31日午夜欧元正式启动时起,欧元区各成员国的货币与欧元之间的兑换率锁定,1欧元合:

1.95583德国

6.55957法国法郎

1936.27意大利里拉

166.386西班牙比塞塔

2.20371荷兰盾

40.3399比利时法郎

13.7603奥地利先令

200.482葡萄牙埃斯库多

5.94573芬兰马克

0.787564爱尔兰镑

40.3399卢森堡法郎

按照欧盟确定的日程表,在欧元正式投入流通之前,将有三年的过渡期。从1999年1月1日起,欧元首先在金融市场和股票市场启用。

从2002年1月1日起,欧元开始流通,与成员国货币的流通同时并存。从7月1日起,“欧元区”各成员国货币退出,欧元将成为惟一的流通货币。又据1999年11月8日欧盟财长会议作出的新决定,将缩短双币流通过渡期,即由原定的2002年7月1日提前到当年的3月1日。

根据欧盟规定,参加欧元区的国家必须达到如下五项标准:(1)通货膨胀率不得超过前三个最佳国家平均通货膨胀率的1.5个百分点。(2)银行长期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前三个利率最低成员国平均数的2个百分点。(3)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3%。

例外情况是:财政赤字确实在不断缩小或者遇到特别情况。(4)国家债务不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例外情况是:这个比重在不断下降并向这一标准接近。

(5)至少在2年内,成员国货币必须在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所规定的波幅中保持稳定。

采取分批加入的原则,1999年1月1日首批加入欧元区的国家有: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奥地利、葡萄牙、芬兰、爱尔兰和卢森堡11国。英国、丹麦、瑞典和希腊四国暂不加入。

欧元是欧盟的一项重大战略选择,并成为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金融体系和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一桩最重要事件。早在30年前,即1969年12月,欧共体6国在荷兰海牙首脑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和使用欧洲单一货币的雄心计划。之后根据1970年10月欧盟提出的“维尔纳报告”,决定从1971年起的10年内,分三个阶段最终实现建立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目标。然而,由于70年代初国际经济形势出现了重大变化,战后建立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以及随后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的爆发,使欧共体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计划随之流产。

直到80年代中期,即1985年欧共体执委会发表了旨在建立欧洲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欧洲一体化进程方重新启动。进入90年代后,为适应欧洲内部统一大市场建立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建立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计划重又被提到日程。

经过成员国领导人的充分酝酿 ,1991年12月在马斯特里赫特召开成员国首脑会议,签署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包括“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欧洲政治联盟条约”)。根据“马约”规定,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990年7月1日~1993年12月31日,建立欧洲内部统一大市场;协调成员国经济和财政政策;完善欧洲汇率机制。

第二阶段,1994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成立欧洲货币机构;完成未来欧洲中央银行的筹备工作。

第三阶段,1997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建立欧洲中央银行,实现欧洲单一货币,欧元启动。

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生效。各成员国根据加入欧元的5项趋同标准加紧向“经济与货币联盟”目标接近。

1997年6月欧盟首脑会议通过“阿姆斯特丹条约”,正式批准《稳定与增长公约》、《欧元的法律地位》和《新的货币汇率机制》三个重要文件,从而为欧元的启动奠定了必要的法律基础。由此可以看出,欧盟国家为实现统一货币,走过了整整30年的漫长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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