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核研究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603页(316字)

又名欧洲核子研究中心。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0年的决议,由法国、联邦德国等12国于1953年7月在巴黎签订一项协议,经12国批准后,于1954年9月29日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

它取代了1952年成立的欧洲核研究委员会。

成员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联邦德国、希腊、意大利、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另有波兰、土耳其、南斯拉夫等3国为观察员。其宗旨是:供欧洲国家在科学性以及基础性质的热核研究及有关研究上进行合作。

该组织将与军事研究无关,实验及理论工作的研究成果将公开发表或供广泛使用。主要机构有:理事会、理事委员会和科学政策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实验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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