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经济复兴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67页(398字)

亦称1981年经济复兴计划。

系由里根总统向国会提出的一项旨在防止经济衰退的法令。主要内容有:(1)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从1981年10月1日起的连续3年内,第一年减税5%,第二、三年分别减税10%;三年内共减税23%;公司所得税实行“加速成本回收制度”的加速折旧办法。对间接税也作了适当调整。

(2)规定政府限制工商企业活动的规章条例,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责成副总统布什组成以他为首的放松管制工作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对有问题的旧规章进行复查。

依据该法令,规定了对“反托拉斯法”的限制,并解除了对石油价格和汽车工业等的管制。(3)主张在不增加税收的前提下,增加军事支出,减少民用开支,试图在1984年实现平衡预算。(4)要求联邦储备委员会把制止通货膨胀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m1增长年率,达到既控制物价上涨又刺激经济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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