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

书籍:世界经济学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8 21:29:5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58页(480字)

1958年联合国大会把关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计划列入大会议程,并决定设立一个由美、苏等18国组成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特别委员会。

1959年成员扩大为24国,后又扩大为53国,改称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作为联合国在这一领域中的行动中心。其任务是制定外层空间国际合作计划,促进计划的实施,研究外层空间探测和利用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第34届会议于1991年5月27日~6月7日在奥地利的格拉茨举行。委员会下设科学技术小组委员会和法律小组委员会。前者负责审议和研究外层空间探测与和平利用的有关科技问题以及促进空间技术的国际合作和应用。

后者负责审议和研究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起草有关的法律文件和公约。上述两个小组委员会均由该委员会所有成员国组成,每年开会一次。

此外,联合国秘书处还设有外层空间事务司,负责制定联合国范围内空间合作方案和实施办法,以及联络和情报交流事务。1980年6月中国派观察员参加了第23届会议。1980年11月3日,联合国大会正式接纳中国为该委员会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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