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5页(528字)

亦称“寡头垄断”或“寡占”,是指在一种商品或劳务的市场上只有少数几个卖者而有许多买者的市场结构。

在寡头垄断市场上,整个行业(或市场)的产品(或劳务)的一大部分是由少数几个企业(或卖者)供给的。作为卖主的垄断寡头之间仍然存在着竞争,每个寡头都要考虑竞争对手对于自己的每一行动的反应。一方面,如果有一卖主为争取更大的市场销售份额而降低商品价格,那么其他卖主势必也会降低价格,最终使各个卖主的原有市场份额保持不变,而使利润减少。另一方面,如果有一卖主提高价格,那么其他卖主就不一定会提高价格,从而使提高价格的卖主丧失原来占有的市场份额。

由于垄断寡头能预计到这种结果,垄断寡头不会轻易提价。因此,在卖方寡头市场上,商品价格一般比较稳定。

第二次大战后,卖方寡头成为资本主义经济中的重要现实。在钢铁、水泥和电力等趋于集中化的行业中,普遍出现有关同质产品的集中化寡占;而在纺织业、轮胎、罐头食品、软饮料和香烟等产品不断更新变换的非耐用消费品行业中,普遍出现产品差别性寡占;在汽车、打字机、冰箱、电视机和计算机等同时发生上述两种变化的耐用消费品行业中,普遍出现混合型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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