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379页(1113字)

20世纪50年代初,由美国企业管理专家彼德·德鲁克提出的。

后来又经过其他一些人的发展,逐步为许多西方国家所采用。特别适用于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故称为“管理中的管理”。

德鲁克认为:传统管理学派偏于以工作为中心,忽视人的一面,而行为科学又偏于以人为中心,忽视了同工作相结合。目标管理则是综合以工作为中心和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方法,能使职工发现工作的兴趣和价值,从工作中满足其自我实现的需要,同时又可使企业目标得以实现。

目标管理主要的理论依据是:企业的目的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这些目标对下级进行领导,并以此来保证企业总目标的实现,而且每一领域、每一管理人员、每一工人必须有相应的分目标,并与总目标方向一致。这一分目标既是总目标对他的要求,同时又是这个管理人员或工人对总目标的贡献,也是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只有各个职工、各个环节都完成了自己的分目标,整个企业的总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实行目标管理的步骤:①制定目标。

企业目标可分为战略性、策略性以及任务性的,它们分别由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来制定,或由上级同下级部门或职工共同商定。

整个企业制定一年或一个时期的战略目标,各级管理部门则制定本部门要实现的策略目标,职工每个人制定自己的个人任务目标,这样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目标可有若干个但期限不宜太长,而目标愈明确具体和数量化,实现目标的过程管理和对执行结果的评价就愈方便。在此阶段中,各级提出的目标及实现目标计划,经过反复讨论并修改,最后对各项目标和评价标准达成协议。

②实现目标的过程。即在一般监督下为实现目标进行过程管理。上级根据目标及实施计划,授予下级部门和职工相应的权力。由下级或职工自行管理或自我控制,充分发挥下级部门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来实现他自己的目标,上级只需加以支持和诱导。由于职工的个人目标和各级管理的策略目标是以整个企业的战略目标为依据的,所以当各职工的个人目标和各级管理的策略目标都实现时,企业的战略目标也就实现了。③对成果的检查和评价。

在预定的检查时间内,上级对下级或职工完成目标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在达到预定的完成期限时,把实现的结果同原来制定的目标相比较进行考核以决定奖惩。最后是把这一个周期中所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应用到目标管理的下一个周期中去,提高目标管理工作的质量,开始下一循环。

在开展目标管理中,特别要注意目标制定的科学性、个体目标与各种工作的相互关系以及评价的方法等方面的问题,避免目标管理流于形式。 (孙更杰 张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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