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87页(566字)

亦称“股票交易所”(美)。

证券交易所是专门为证券交易而开设的有组织的市场,是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主体。其目的在于使大量的证券交易顺畅地进行,并有规则地使用交易所的场所与设施,在一定人员组织和一定交易规章下完成交易。

证券交易所最早出现于17世纪的欧洲,19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及其在工商业中的统治地位的确立,股票和债券成为交易所交易的主要对象,证券交易所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作用大大增强。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二级市场的核心,其存在使有价证券的流动性增强,从而刺激了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保证了企业和国家顺利筹集资金。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债券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不准在交易所上市或将被取消在交易所上市的资格。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多是采用会员制,而发展中国家则有采用股份制形式的。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直接接受投资者委托,进行股票、债券买卖业务的正式会员;另一类是在正式会员之间介绍买卖的“经纪会员”。证券交易所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为证券买卖创立了一个常设的市场,成为聚集社会资金、调节资金投向和转换的中心。各国对证券交易所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交易所的成立须经政府批准,并有完备的组织章程和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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