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88页(432字)

是有价证券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为了取得追加资本,扩大生产和经营须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退还本金的债务凭证。

发行公司债券多是为了筹借长期资金,期限多为3~10年。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这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利息的支付先于股东分红,在股份公司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也优先于股东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公司债券的种类繁多,根据不同分类有:①按是否记名可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②按利率是否浮动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③按有无抵押担保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可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债券称为“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s);发行者有权提前清偿的债券称为“可赎债券”(redeemable bonds)等等。

伴随着金融创新,在西方债券融资已成为公司筹措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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