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物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22页(316字)

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是从物品消费的收益范围以及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角度来划分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社会物品的性质并非像理论描述的那样泾渭分明,一些物品处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它们或者只具有非竞争性,不具有非排他性,或者只具有不充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些物品在一定程度上兼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性质,人们通常称之为混合物品。混合物品又可进一步区分为两种,一是具有非竞争性,又具有排他性的物品。

另一种混合物品是具有不充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对混合物品的提供可采用收费或征税两种方法来为之筹集资金。收费、征税或两者的结合的政策的选取,其立足点在于避免不必要的效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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