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亏互抵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54页(388字)

准许纳税人以某一年度的亏损去冲抵以后年度的盈利,从而减少其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款;或者,以某一年度的亏损去冲抵以前年度的盈利,从而申请退还其以前年度的已纳税款。

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向前结转”和“向后结转”。

盈亏互抵的目的,在于降低或减少民间投资的风险,并对民间资本形成施加激励的影响。不过,一般而言,以某一年度的亏损来冲抵以前或以后年度的盈利,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如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的规定是,公司企业当年的净经营亏损可以从过去3年的利润中扣除,并由此从税务机关得到相应的退款。若过去3年的利润仍不足以抵补,不足部分还可结转到今后7年的利润中抵补,从而今后可少缴税。也就是说,公司企业某一年的亏损额可在前后11年的利润中得到补偿,政府承担退还从前后11年角度考虑所多征税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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