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盈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67页(654字)

通常也称为“充分就业预算盈余”。

在实现了充分就业目标的条件下,政府预算应该具有的支出规模与预期取得的收入数量相抵以后所出现的剩余。它是政府充分就业预算执行以后的一种结果,也是从观念上衡量现行预算是否平衡的指标之一。充分就业是政府实施其经济政策所要达到的一个重要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总需求的增长必须与一国经济中生产能力的扩张速度相一致。如果就业不足或出现大量失业,便会导致投资和资本积累的下降,从而影响未来的经济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需要利用各种经济手段的调节作用来加速和保证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通常,政府首先会通过预算收支的调整解决就业不足或失业问题。其具体做法往往是政府预算扩大支出规模,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社会就业水平。这种预算概念区别于一般预算,其特点是引进了实现充分就业目标的支出以及预期的收入增长数量对预算规模的影响,因而与实际预算收支数量存在着差异。

充分就业盈余实质上并不是一种供实际执行的预算计划的收支结果,它只是从观念上衡量政府预算是否有积极意义的指标。

由于充分就业盈余是依据充分就业的要求所做出的预算收支假设,所以,这种盈余就成为投资与资本积累增长的反映指标。充分就业盈余只能说明新提出的供实际执行的预算是扩张的、还是一般性的或收缩性的。当这种盈余较少或出现赤字时意味着新的预算具有扩张性,在充分就业盈余为零时说明新预算具有一般性,而在这种盈余大量出现时表明新预算是收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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