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赔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96页(316字)

全称是“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是承保船东在营运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费用支出,以及应由船东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但是,船舶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之内的责任不属于保赔保险的责任。

保赔保险的责任范围是:对船员及他人伤亡和有关费用的赔偿;安置偷渡者、逃亡者及难民的费用;以及碰撞责任,油污损失及清除费用;契约责任和法律费用;无法得到的共同海损分摊、罚款等。保赔保险一般由保赔协会办理承保,但也有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国际上有“船东保障与赔偿协会”,是船东的相互保险组织,会员既是投保人又是承保人,每个会员按照船舶吨位缴纳会费。保赔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讨论重大事项、通报案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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