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外汇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629页(777字)
即期外汇交易指通常在2日内交割的即期外汇买卖。
2日内交割的惯例是出于寄送有关票据、办理手续的需要。即期交易也可以在买卖当天或下一个营业日交割。即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交易的主体,也是各种衍生外汇交易的基础。
远期外汇交易指的是买卖远期外汇。
交易双方事先就交易数量、交割期限、汇率水平达成协议。远期外汇的交割期通常为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但也可长于1年,由交易双方协商。
远期外汇交易对预防汇率波动风险有一定作用,可提高对外经济活动的确定性,有利于扩大对外贸易和金融活动的规模。但远期外汇交易也能用于外汇投机,从而加剧外汇市场的混乱。
远期外汇交易与外汇期货交易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
从远期外汇交易的角度来说,交易不是在有组织的交易所,而是通过经纪人分散进行;交易中通常使用电话、电报、电传等现代通讯手段;交易的价格单个决定,因而较有伸缩性;交易到期如约交割的比率很高;交易的风险由交易者承担,只有信誉很好的交易者才能涉足。
在买进(或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远期外汇,或同时买卖交割期不同的两种远期外汇称为掉期(swap)。由于远期汇率是预先确定的,交易者不必承担汇率波动的风险,掉期交易因而在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中经常被用作抵消汇率波动风险的手段。
银行也用掉期交易来调节自己的外汇头寸。
在买卖或持有现期外汇资产的同时从事远期外汇交易被称为抵补保值(hedging),可以防止资产的价值因汇率波动而遭受损失。如某一外国居民购买300万美元美国半年期国债,到期要收回本利,为了抵消汇率风险,便可在外汇市场上出卖相应数量的6月期远期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