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者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778页(306字)

亦称“就业人口”、“从业人员”。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凡在特定年龄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均为就业者:①在调查期间有工作,且领取工资或薪金的人;②有职业但不工作的人,包括虽未工作但连续有工资或薪金收入的人;在偶然事件后保证能返回工作的人;由于患病、受伤、产假日、罢工或闭厂、暂时脱产受教育或培训、休产假或照顾婴儿;由于天气不良、机械故障或停电等原因造成的暂时停产或停工而没有工作的人员;③以现金或实物领取工资的学徒;④军队人员;⑤雇主和自雇用者,或还在协助家庭经营企业或农场而不领取报酬的家庭成员。多数国家规定的法定最低劳动年龄为15岁,有的(如美国)为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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