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率谈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786页(344字)

一种将工资的增长与生产率的增长联系起来的工资谈判或集体谈判。

劳资之间达成这样一种协议,即雇主同意提高工资水平,而工会相应地同意修改某些工作规则,以利于生产率的提高。英国在20世纪60年代实行收入政策期间,生产率谈判很流行,因为通过这种谈判能避开收入政策的制约,使工资的增长超过国家规定的水平。

美国则很少实行生产率谈判。

这种谈判在实际运用中有许多困难。首先是难以把资本的贡献从生产率增长中排除出去,其次,无法在工人中实行“奖勤罚懒”,让真正对生产率增长有贡献的人增加工资。最后,把生产率谈判推广到服务部门存在困难。另外,由于生产率的提高结果是工资的增加,而不是产品价格的下降或产出水平的提高,生产率谈判可能对工人长期的就业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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