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式记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00页(299字)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所有机构单位和部门的国民经济核算账户原则上是根据四式记账原则编制的,这是由于绝大部分交易都涉及到两个机构单位。

每次这类交易都必须由两个有关的交易者各记录两次。例如,一个政府单位给一个住户一笔社会福利,在政府账户中一方面记录在有关转移类项下,另一方面记录在货币或银行存款账户项下(减少);而在住户账户中,则一方面记录在货币或银行存款项下(增加),另一方面记录为转移。这一核算原则是国民经济核算一致性的理论基础。但在实践中并不都能同时做到,尤其是住户账户,不得不使用住户调查等其他方面的统计数据。

尽管如此,四式记账原则依然是记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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