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部门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31页(372字)

联合国制定的产业部门分类标准。

产业部门是由从事相同或相似生产活动的基层单位组成的集合。所谓基层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仅从事一种生产活动或其主要生产活动的增加值占绝大部分的一个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基层单位和由它所形成的产业部门主要适用于生产活动分析。《全部经济活动的标准产业部门分类》是一种四级分类,其中第一级分类包括17个类别:①农业、狩猎业和林业;②渔业;③采矿及采石业;④制造业;⑤电、煤气和水的供应业;⑥建筑业;⑦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机动车、摩托车和私人及家庭用品的修理业;⑧旅馆和餐馆业;⑨运输、仓储和通讯业;⑩金融中介活动;⑾房地产、租赁和经营活动;⑿公共管理和国防,强制性社会保障;⒀教育;⒁卫生和社会工作;⒂其他社区、社会和私人的服务活动;⒃有雇工的私人家庭服务;⒄境外组织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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