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住房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73页(545字)

是“收容安置无家可归者国际年”的简称。

它首先由斯里兰卡总理普林达萨于1980年提出设立倡议,得到许多国家的支持,1981年第36届联合国大会原则上确定1987年为“国际住房年”,1982年2月20日联合国第37届大会的37/221号决议正式宣布。这是联合国倡导的一项重要活动。

根据联合国人类居住中心统计,目前全世界约有1/4即10亿多人处在不同程度的住房紧缺和居住条件恶劣的状况,其中大约有1亿人无家可归。

设立“国际住房年”的目的,是促使世界各国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各自紧迫的住房需求引起高度的重视,从而推动住房问题的解决。

根据联合国人类居住中心的意见,“国际住房年”所指的是广义的住房,不仅包括住宅,还包括基础设施、住宅建设、就业与财政等,因此各国都必须在1987年制定或修订20世纪的住房战略、政策和实施计划,并且要注意住房的综合治理。他们希望通过“国际住房年”的活动使世界居住状况有明显的改观,特别是使低收入和伤残者的住房问题有较大的改善。世界上有133个国家的政府和1200多个民间组织已投入“国际住房年”的活动中,全球正在从事360多项解决住房问题的示范工作,联合国有15个有关住房问题的专门机构正在协调各国的“国际住房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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