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75页(416字)

就是以房地产为对象的生产建设活动,其工作内容包括: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平整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造、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即再开发。新区开发是指对新市区、卫星城城镇的开发;再开发是指对城市旧区进行改造或改扩建。根据其统一性、配套性的程度,又可分为单项开发和综合开发两种形式。房地产单项开发是以某个单体项目为目标进行的开发,或者是单纯地开发土地,或者是单纯地进行某个具体建筑项目的施工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是根据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以房屋建筑为对象,选择一定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依其使用性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开发建设,其本质特点是“综合”和“配套”,即对地下设施进行综合建设,对住宅、工商业用房、文教卫生体育等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以及其他公用设施进行综合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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