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89页(610字)

古典企业中,所有者同时又是经营者;但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资本的不断积累,企业规模也随之扩大;此时,所有者受到精力、时间、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的限制而不能在进行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管理活动,就会委托专业人员代理执行监控企业的职能,这时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

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数的不一致性,所以产生了激励问题。

相对于监督或约束而言,激励是事先预防。激励的核心在于使得代理人对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转变成对委托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针对代理人对货币收入的追求,资本所有者可以通过确定一个最优报酬计划来实现对代理人的激励。

代理人的报酬由薪金、奖金、股票与股票买卖选择权、退休金计划构成。每一种形式的报酬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固定薪金虽然可提供可靠和稳定收入,但缺乏刺激性和灵活性;奖金虽具有灵活性和刺激性,但易诱发短期行为;股票与股票买卖选择权风险太大;退休金计划虽有助于激励代理人的长期行为,但时效太长。因此,代理人的最优报酬设计应是所有不同报酬形式的组合。

最优激励机制要达到最优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约束:一是刺激一致性约束,即机制所提供的刺激必须能诱使代理人自愿地选择根据他们所属类型而设定的契约;二是个人理性约束,即要求代理人接受契约所得到的效用不少于他的保留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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