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32页(420字)

美国农业经济学家顿·帕尔伯格1964年首次概括为:①农民是好公民,人口的很大比例应在农场;②农耕不仅是一种经营活动,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③农耕应是家庭式的企业;④土地应属耕种者所有;⑤在以前生长一根草的地方,现在生长两根草就是好的;⑥任何想从事农业的人应听其自由;⑦农民他(她)自己应当就是主人。

农业信条受到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冲击,其最新观点是:①农业应该是家庭经营的活动;②乡村生活有许多优点,应让城市居民也可享受农村的优点(如公园、绿地等);③农业应按合理的价格给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充足的食品和纤维;④社会应帮助农场青年,给他们提供从事耕作和其他农业综合企业的机会;⑤农民应是他(她)自己的主人;⑥土地应由土地所有者支配;⑦农业对人类至关重要,在国家目标中应处于优先地位。农业信条反映的诸如“家庭农场”、“平价”、“议价能力”等价值观,能够引申出农业政策的目标,从而成为农业立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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