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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英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中国红军人物志》第121页(1691字)

【生卒】:1897~1986

【介绍】:

1897年4月28日生于广东梅县雁洋堡。

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原名叶宜伟,字沧白。就读于丙村三里堡学堂和梅县东山中学。1917年入云南讲武堂学习,毕业后投身于民主革命。

1920年夏参加孙中山组织的驱逐桂系军阀战斗。1922年6月任海军陆战队营长。军阀陈炯明叛变后,率部护卫孙中山脱险,后前往福建,任东路讨贼军第八旅参谋长,随军入粤讨伐陈炯明。1924年任建国粤军第二师参谋长。

不久参加创建黄埔军校,任教授部副主任。1925年参加讨伐军阀陈炯明的两次东征作战。

1926年7月参加北伐战争,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总预备队指挥部参谋长。攻克南昌后,任新编第二师师长。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奔赴武汉,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长。大革命失败后,南昌起义前夕,及时向叶挺、贺透露敌人企图加害于他们的阴谋。8月上旬兼任国民党第四军教导团团长,促成警卫团扩编。

12月11日与张太雷、叶挺等领导广州起义,任工农红军副总指挥。

1928年冬赴苏联入莫斯科东方大学特别班学习。1930年下半年回国,在上海中共中央军委工作。

1931年春到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部部长(即总参谋长)。8月兼任红一方面军总参谋长。协助毛泽东、朱德指挥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二、第三次反“围剿”作战。同年1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1932年10月任瑞金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校长兼政治委员。1933年冬先后任闽赣军区司令员、福建军区司令员、中革军委副参谋长。

1934年2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任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同年12月任军委纵队副司令员。1935年3月任红三军团参谋长;同红四方面军会师后,7月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反对张国焘的分裂行为。

9月9日及时将张国焘企图危害党中央的动向报告毛泽东。9月中旬任红军陕甘支队参谋长。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同年11月任军委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

1936年12月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军委副总参谋长。西安事变后,任红军代表团团长,协助周恩来正确贯彻中共中央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抗日战争爆发后,担任八路军参谋长。后在南京、汉口、长沙、桂林、重庆等地做统一战线工作,先后任八路军驻南京代表、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南方局常务委员,在国民党统治区宣传中共抗日主张,广泛联络国民党上层人士。参与创办国民党南岳干部训练班,任副教育长。1941年2月任中央军委参谋长兼第十八集团军参谋长。

协助毛泽东、朱德指挥敌后抗日游击战争。11月兼任中央军委教育委员会委员、军事学院副院长。

在中共七大上被选为中央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曾参加重庆谈判。

1946年历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中共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兼市长等职。全国解放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兼广东军区司令员和政治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华南军区司令员,中南军区代理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南局代理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委员、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训练总监部代理部长,军事科学院院长兼政治委员,军委军事训练和军事研究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国防部部长等职。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革命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

是第一、第二、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四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委员长,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第十一届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在“文化大革命”中,为保护干部,稳定全国和军队局势起了重要作用。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中起了决定性作用。1986年10月22日于北京病逝。

着有《叶剑英抗战言论集》、《伟大的战略决战》、《叶剑英词选集》、《叶剑英文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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