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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禹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中国红军人物志》第494页(884字)

【生卒】:1904~1974

【介绍】:

安徽六安人。

化名王明、韶玉。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曾在家乡读私塾。1920年入六安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学习。1924年毕业,考入武昌商业大学预科。1925年被选为武昌学生联合会干事和湖北青年团体联合执行委员。参加五卅运动。同年10月赴苏联入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26年春随共产国际代表团米夫等回国,任翻译;1927年2月又随苏共宣传家代表团米夫等回国,任翻译,参加中共五大;1928年6、7月,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为斯大林作翻译,随后为出席共产国际六大的中共代表当翻译。在中山大学学习时,任学生支部局委员,在学生中宣传“左”的错误观点,形成宗派小集团。1929年回国,任中共上海沪中区委宣传部干事、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编辑。1930年春因违犯秘密工作纪律受到处分。

后调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党团秘书、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同年冬进行反对党中央领导的非组织活动,写了宣传“左”倾理论的小册子。

1931年初中共六届四中全会补选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任中共中央常委兼江南省委书记,推行“左”倾冒险主义。同年10月去苏联,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后任共产国际远东局书记处书记。通过中共临时中央负责人继续推行“左”倾方针,给中国共产党和革命事业造成极大的危害。

1937年11月回国到延安,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1938年初去汉口,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又犯了“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同年冬返回延安,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兼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并兼延安女子大学校长。

在延安整风期间,态度消极,坚持错误,不接受批评。1945年在中共七大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47年初任中共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

全国解放后,任中央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委员。1956年中共八大仍被选为中央委员。同年去苏联治病。化名波波维奇,多次着文并撰写《中共五十年》,歪曲历史,诬蔑攻击中国共产党。

1974年于苏联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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