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65页(541字)
(拉丁语classis——等级,facere——做) 划分概念外延这—逻辑程序的一种单独运用过程,这一过程乃是各种划分(属划分为种,种再划分为类等)的某一总和。
分类经常被应用于某一门科学或某一领域的实践活动中(例如:动物、植物的分类,各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分类或书库图书的分类)。在分类中,人们通常是选择该事物的本质特征作为划分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分类(即自然分类)揭示出事物之间本质上的异同,因而具有认识上的意义。在别的情况下,如果分类的目的只在于把事物系统化,那就可以选择那些便于达到这一目的的、但并不反映事物本质的特征作为依据(例如:字母分类表),这种分类称为人为分类。最有价值的分类,乃是基于对各个种之间联系规律的认识、对发展过程中某一个种转变为另一个种之规律的认识所作的各种分类(例如门捷列夫所创立的化学元素分类)。按本质特征所作的分类称为类型学,类型学是以作为研究现实之分解单位的类型概念和处在历史发展中的各种客体之具体的理想模型为基础的(如:生物学类型学、语言学类型学、文化学类型学等)。
任何一种分类都是对种之间实际界线进行概略化划分的结果,因为分类的界限总是假定的、相对的。随着知识的增长,分类会更加准确乃至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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