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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系统和机械系统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159页(727字)

理解复杂客体并在理论上再现复杂客体的两种方法。

当客体仅被看成某一现成事物时,它就被当作是一种机械系统。对这种机械系统进行的研究构成了形而上学思维方法的特点(参见形而上学),这种研究方法,在历史上,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初期,曾被证明是正确的(把复杂运动的形式归结为机械移动,把人看作是一部机器——拉美特利等人)。

但是,自19世纪以来,在哲学(黑格尔)、自然科学(达尔文)和社会科学中越来越明确地形成了一种信念,认为必须历史地对待自然界和社会的客体,必须把它们视为一种自己发展起来的系统(有机系统)。用于研究这些系统的全部专题学术资料,是由克思整理的,对这些系统所作的研究(例如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是由马克思完成的。虽然马克思研究的主要是社会机体,但他对有机系统所制订的分析原则是有普遍意义的。与机械系统不同,有机系统有如下的特点:(1)有机系统发展的条件和前提是这一发展的结果,或按马克思的话来说,是“每一种设定的东西同时就是前提”,“任何有机体制的情况都是这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35页)由于这一特性,有机系统也就是一种自己发展起来的系统。(2)有机系统的形式不是通过由部分“组成”整体的途径,而归根到底是在某一前提基础上,由整体来构成其自身的各个部分,由此,这一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之职能比系统所必须的机体产生得还要早,因为这种机体是由系统本身创造的。

(3)无论是有机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和机体,或者是它们之间关系的方式(形式),都不是现存地存在的,而是历史上形成的。

这些系统的历史和发生过程,只有通过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才能在理论上重现出来。

(参见抽象和具体、历史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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