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170页(228字)
逻辑的一条规律,根据这一规律,在论断过程中每一个可理解的表达式(如概念、判断)都应当用于同一意义上。
在同一论断过程中,能对所谈及的事物加以区别或确定其等同,是同一律得以实现的前提。但事实上,加以区别和确定等同并不是经常可能的(参见差异、同一性)。
因此,同一律要求对论断过程所谈到的那些事物之真实性加以某种理想化(即撇开它们的发展和变化),这种做法之所以合理、可行,是因为客观世界各种现象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