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论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211页(536字)
(拉丁语convention——契约、协定) 认为科学概念和理论体系究其根源乃是科学家们相约协定之产物的一种哲学观念。
这些协定是依据习惯、方便、简易等原则作出的。彻底的约定论观点必然走上主观唯心主义,因为这种观点否认科学理论知识的客观内容。
约定论的理论原则本是彭加勒所创立的,然而他并不否定而是竭力维护科学理论的客观价值。实证主义、实用主义、操作主义都包含有约定论的因素。
为了研究某一现象并从理论上重建这一现象,在现实中是有可能利用各种各样的不同的理论手段的。这便是约定论的认识论上的基础。
例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随意选定度量单位来测定物体之大小、长短(可用英尺、米或秒差距测量距离),可以借助微分方程或图式,线表来表示某一过程的情况,可以利用模拟计算机或电子计算机来模拟某一现象,等等。由此也就出现了一种危险,亦即把理论思维说成是某种主观的东西,并把科学家运用某些概念或某些数学程式这一事实解释为只是出于达到相互了解的必要。
然而,历史上的科学研究成果以及从认识论上所作的分析,都推翻了这种观点。前者表明科学上利用的理论手段之产生是历史所决定的,后者证明了这些理论手段乃是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映形式,因此不可能是单纯协定的产物。
上一篇:异端
下一篇:约里奥-居里,弗雷德里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