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235页(405字)
一门研究各种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证明)的科学,它只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也就是抛开思维的具体内容而只是区分出该内容的各个组成部分之一般联系方式。
形式逻辑的主要任务是表述定律和原则,遵守这些定律和原则是在求得推论知识过程中获得真实结果的必要条件。亚里士多德创立了三段论法,他的着作为形式逻辑奠定了始基。早期的斯多亚派以及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西班牙的彼得、邓斯·司各脱、奥卡姆、鲁里等人)对形式逻辑的发展作出了进一步的贡献;在近代为此作出贡献的首先是莱布尼茨。对归纳进行的探讨以及创立归纳推理规则的尝试(Ф.培根、稍后的穆勒等人),摆脱了许多世纪以来对演绎逻辑问题研究的传统。
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形式逻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时数理逻辑(符号逻辑)开始蓬勃发展起来。数理逻辑研究数学推理和证明的逻辑理论,以新的逻辑研究方法和手段丰富了形式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