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297页(210字)
(希腊语рhainomenon——显示出来的东西)表示经验向我们提供的、并借助于感觉来理解的现象的一个概念。
在康德哲学中,现象和本体具有原则性区别,本体仍处在经验的界限之外,是人类的直观所无法企及的。康德企图借助现象这个概念把本质和现象截然分开,认为本质是不可认识的东西(参见不可知论)。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本质和现象之间并没有截然的界限;本质是通过现象被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