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525页(225字)
(拉丁语afficere——使受影响) 康德的一个术语。
它是指事物作用于感觉器官的能力。感动力这一概念表达出康德主义中的唯物主义因素。
康德承认,由于“自在之物”作用于感觉器官,就会产生感性直观的表象。
“感动力”这一概念,在康德主义体系中是同先验的统觉这一概念相对立的。
但按照康德的看法、尽管有感动力,事物仍然是不可知的。感动力这个概念受到了新康德主义派以及所有把康德主义变成彻底的唯心主义的人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