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主义
书籍:新编文史地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338页(377字)
从历史的联系和变化发展中考察对象的原则和方法。历史主义的原则可溯源到古代哲学家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在近代欧洲哲学史上提出和主张这一原则的有G.B.维科、伏尔泰、G.W.F.黑格尔等。但真正科学地阐明并应用历史主义原则和方法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一、尊重历史的实际。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等的分析和评价应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出发。二、注意历史的演变。对历史现象的分析,必须着眼于发展和变化。从历史的演变中把握历史的来龙去脉、发展趋势。三、在私有制和阶级存在的条件下,要把握历史的潮流和趋势就必须弄清哪一个阶级是该时代的中心,并对当时各个阶级的历史地位作出恰当的估计。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对全面、客观、正确地认识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在马克思主义中,历史主义方法和阶级分析方法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