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433页(244字)
清政府为抵制革命、苟延求存的政治措施。1905年清政府派载泽等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第二年宣布“预备仿行宪政”,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预备立宪期为9年,1909年在各省设立咨议局,1910年在北京设资政院,1911年裁撤军机处,改设内阁。但13个内阁阁员中,满洲贵族竟占9人,其中皇族占7人。这个内阁遂被称为“皇族内阁”。至此,彻底暴露了清政府所谓的预备立宪乃是以立宪为名,从而达到进一步集军政大权于皇族手中的一场政治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