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孙中山辞典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发有关容纳共产分子问题之训令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144页(728字)

1924年6月邓泽如、张继、谢持等向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弹劾共产党案”,汉口、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反共的国民党员也纷纷上书指责“跨党分子”。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根据中国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和《国民党与世界革命运动之联络问题》两个决议案,颁发有关容纳共产分子问题之训令。训令指出:“全国以内凡具有革命之决心、不怕牺牲、以为国民而奋斗者,皆一致集于本党旗帜下”。中国共产党员之所以加入本党,“在于灼知中国今日军阀与帝国主义勾结之现况,非国民革命,无由打破;而国民革命,惟本党负有历史的使命,非加入本党,无由为国民革命而尽力”。“至于加入本党以后,仍不脱离中国共产党”,其党员属“跨党”,曾得到总理的允许。

训令重申中国国民党“一大”的精神,批评“谓本党因有共产党员之加入”,本党主义会“变更”,本党团体会“分裂”等错误观点。认为党内产生的纷歧,“争议起于党内,谣言兴于党外”,主要是“党团作用之一点”。认为“中国共产党之活动,其有关国民革命者,本党实有周知之必要”;“对于其党员之加入本党者,施以指导”,强调“中国共产党员对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有守秘密之必要,而中国共产党对于第三国际之关系,亦有守秘密之必要”。为妥善解决,“本党之最高党部一方面对于中国共产党,负保守其秘密之义务;一方面对于本党党员,负了解本党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之义务”,使“嫌疑”、“猜忌”消除。训令宣称,“自经此决议之后,党内共产派问题,已告解决”。

号召“凡我党员当知所负革命责任之重大,与同志间之感情固结,为团体生命所不可缺之条件,前此争议,付之淡忘,惟相与努力于将来,以完成国民革命的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