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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事遗嘱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500页(428字)

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留给中国国民党的政治遗嘱。

收入中华书局出版的《孙中山全集》第十一卷。遗嘱成于1925年2月24日,3月11日孙签字。关于遗嘱成稿定稿情况,当事人有不同的忆述。汪精卫说遗嘱是孙口述内容,由他笔录并润色,在孙病榻前拟就的。何香凝后来忆述及《向导》周报于孙病逝后的北京通讯,亦大致如是。孙科、黄昌谷说政治遗嘱是汪事先拟好,在病榻前读给孙听后定稿的。

遗嘱全文为:“余致力于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着《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

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1925年5月国民党一届三中全会决议接受政治遗嘱,并规定各党部每次开会都要诵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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