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公司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557页(360字)
又名中华实业公司。
孙中山在黄花岗起义失败后图谋再举而拟在美国芝加哥建立的筹款机构。孙向芝加哥同志提出:“革命若得二百万,为分途发难费。倘一方得手,即就地因粮筹饷,革命成功可翘足而待。
”梅乔林建议设立革命公司,股份一万股,每股美金200元。凡认股者为同盟会员,股票不书姓名,只填暗号,以保证入股者安全。中华民国成立后股票倍价收回。孙赞许此议,并亲撰公司缘起,录于捐册,着同志积极进行。1911年5月7日孙在复谢秋函中提到芝加哥正在发起一中华实业公司,其办法与前述无大异,但提到入股者可在革命成功后专承办开矿,专利十年。
二者发生于同时同地,当系二者为一,后者更掩人耳目。但因前此起义华侨捐助不少,财力难以为继,故认股者甚少,孙于是月31日指示李绮庵暂停收股金。
此事遂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