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之破坏与革命之建设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559页(471字)
孙中山指革命的两个阶段。
“革命之破坏”即指革命对旧制度的破坏,“革命之建设”即指革命进入新制度建设。孙把“革命之破坏”与“革命之建设”比喻为人的两足、鸟的双翼,彼此相辅而行,相因而至,先是“破坏”,继之“建设”,不能有“破坏”而无“建设”,也不可以不继“破坏”而“建设”。斩绝帝制统治,推翻专制制度是革命的非常的破坏,应继之有革命的非常的建设。孙依据中国的情况把革命分为三个时期,实质包含革命之破坏与革命之建设两个阶段:第一,军政时期为“破坏”时期,施行军法,用革命军去打破满清政府的专制,扫除官僚的腐败,改革旧的风俗,破除迷信,废除厘卡等;第二,训政时期为从“破坏”到“建设”的过渡时期,施行约法,建设地方自治,促进民权发达;第三,宪政时期为建设完成时期,各县达到完全自治后即施行宪政,实行直接民权,组织国民大会选举总统与制定五权宪法等。
孙指出民国建立后出现有破坏无建设局面,人民遭受痛苦,建设一日不完全,人民痛苦一日不终止。孙认为革命建设是世界进化的潮流,革命党应肩负起革命建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