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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仁

书籍:宋庆龄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宋庆龄辞典》第376页(912字)

【生卒】:1878-1944

【介绍】:

祖籍广东顺德,生于英属西印度群岛特立尼达。

早年就读于圣玛丽学院,毕业后从事律师工作。1912年回国,任北京政府交通部法律顾问。次年任英文报纸《京报》总编辑。

1915年《京报》刊登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反对袁世凯帝制自为。

1917年因撰文反对日本侵略被段祺瑞政府拘捕,《京报》被查封。旋获释,南下广州参加护法运动。

从此与孙中山、宋庆龄交往。1919年巴黎和会召开时按照孙的指示到巴黎开展活动。

次年在上海创办英文《上海时报》。1922年任孙的外事顾问。次年3月任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秘书。9月任大本营航空局局长。

1924年10月与宋子文、罗桂芳被委任为收取关余全权委员。11月以英文秘书身份随同孙北上。孙逝世后任中英文对照的《民报》总编辑。

1926年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二大”中央执行委员。

5月任广州国民政府代外交部长。12月与宋等到达武汉,主持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

1927年月任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4月22日与宋等联名发表讨蒋通电,声讨蒋介石4月12日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的罪行。

7月14日晚受宋委托,在汪精卫召开的“分共”会议上发言,坚决反对“分共”。

8月下旬与宋等离开上海赴苏联访问。11月1日与宋等在莫斯科联名发表宣言,揭露蒋、汪背叛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倡议组织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后游历西欧各国。

1931年2月回到香港。5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委员兼外交部部长。九一八事变后当选为国民党“四大”中央执行委员,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

1932年因主张对日绝交未被采纳而辞职。

次年参加福建事变,任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委员、外交委员会主席。失败后被南京国民政府通缉,流亡法国。

1938年10月28日在香港与宋庆龄、何香凝等联名致电重庆国民政府,提出四项抗战方针。1941年1月18日与宋、何联名通电蒋介石,斥责蒋破坏抗战、实行反共的倒行逆施。

日军侵占香港后被捕,押至上海。因拒绝参加汪伪政权被软禁。1944年5月20日在上海病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将其遗骸移葬北京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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