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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遗嘱

书籍:宋庆龄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宋庆龄辞典》第504页(300字)

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逝世前留给家属的遗嘱。

收入中华书局出版的《孙中山全集》第11卷。1925年2月24日与《国事遗嘱》一同成稿,3月11日孙签字。遗嘱全文为:“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属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

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宋庆龄在《〈上海中山故居〉纪念册序言》中写道:“孙逸仙没有什么财产,他以毕生精力献身于中国革命,死后只留下他的书和他的故居作为纪念。这些简单的东西可以使后辈对他生前的情况有一些感受,体会到他为了使中国人民掌握自己的命运而进行斗争的不屈不挠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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