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华书局《汉语成语大词典》第903页(210字)
致:做到。
果:果敢。 原指勇敢杀敌。后用以指勇敢杀敌以立战功。语本《左传·宣公二年》“杀敌为果,致果为毅”。
孔颖达疏:“能杀敌人,是名为果,言能果敢以除贼;致此果敢,乃名为毅,言能强毅以立功。”章炳麟《十九路军死难将士公墓表》:“自中国与海外诸国战斗以来,未有杀敌致果如是役者。”《洪波曲》第七章:“这位老先生(张一麐)很积极,曾经倡议组织‘老子军’,以图杀敌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