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不容诛
书籍:汉语成语大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27 15:13:1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华书局《汉语成语大词典》第1427页(305字)
诛:杀死,判处死刑。
处死都不足以抵偿他所犯的罪恶。形容罪大恶极,死有余辜。语本《孟子·离娄上》“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后汉书·孔融传》:“虽昏僭恶极,罪不容诛,至于国体,宜且讳之。”《三国演义》第五十八回:“欺君罔上,罪不容诛。”(罔:欺骗。)《李自成》第一卷第九章:“你身入贼伙,罪不容诛。” 也作①【罪不胜诛】。
明·沈德符《野获编·鼎甲同为庶常》:“以上各家记述中者,什仅得一二。修史之卤莽,罪不胜诛矣。”②【罪不容死】。
《平鬼传》第一回:“倘有恶贯满盈,罪不容死的,生擒前来,再以阴间刑法治之。”